序号 |
类别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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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广佛环线张槎站规划纵二路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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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情况 |
项目业主名称: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联系电话:0757-82500587 联系人: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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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
1.中介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中介单位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其他要求: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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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南起永济路,北至张槎站地库入口,采用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30km,双向两车道,红线宽度15m,路线全长约 242m。道路东侧采用混凝上硬底化接顺现状电缆沟,同时设置踏步与东侧亲水步道衔接。本项目包含道路、排水、结构、照明、交通、自控和绿化工程。 2.服务类型:工程监理 服务要求: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员须驻场。需按《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监理工作。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数量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工期要求:145天 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1100元。中介单位的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以建安费433.8万元为计算基数,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监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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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
1.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 :按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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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取方式 |
公开选取方式:通过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中选取综合得分最高投标单位前3名作为中选候选人,由采购人向中标候选人进行询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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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总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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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情况(3分) |
对本项目服务响应情况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收到通知到达采购人公司的时间或到达项目现场的时间,按最优条件打分: (1)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的,得3分; (2)响应时间为1小时至4小时的,得2分; (3)响应时间为超过4个小时的,得1分。 注:对本项无任何描述的,则得0分。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地址、导航路线等证明材料,最终由评审小组进行判定。 |
类似业绩实施情况(3分) |
类似项目实施情况描述,需提供近三年内(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情况,需体现合同所属地、关键内容、签署页等,按最优条件打分: (1)类似项目与本项目实施条件契合度最高,得3分; (2)类似项目与本项目实施条件契合度较高,得2分; (3)类似项目与本项目实施条件契合度最低,得1分。 注:类似项目指:城市道路工程监理 ;对本项无任何描述的,则得0分。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最终由评审小组进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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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的优势(4分) |
拟完成本项目所具体的团队配套情况、业务沟通协调能力等。所有投标单位的阐述情况由优到差排序: (1)阐述情况为优的,得4分; (2)阐述情况为中的,得2分; (3)阐述情况为差的,得1分。 注:对本项无任何描述的,则得0分。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最终由评审小组进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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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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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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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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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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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合同和 解决争议方式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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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错误修正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或折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或费率或折率)。 (3)修正后的总报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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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采购人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得分的前3名作为中选候选人,根据入围的候选人,由采购人向中标候选人进行询价,按最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如存在多名候选人同时并列第3名,则一并作为候选单位。 2.合同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版本进行签订,投标单位参与报名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未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版本进行签约,采购人有权对该招标事项进行终止并重新招标。 3.合同的变更、终止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按索引目录顺序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后附)。 5.投标文件递交: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 17 点 30 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dfyhj@163.com(邮件名称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同时必须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应简洁且表述明确,页码总数最多不得超过100页,否则评审时有权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如参与投标的单位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则需重新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