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名称 |
河滘大道-佛山一环辅道连接线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报告编制 采购需求书 |
2 |
项目业主情况 |
项目业主名称: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联系电话:0757-82500587 联系人:黄工 |
3 |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认定; 4.其他要求: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
4 |
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河滘大道-佛山一环辅道连接线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报告编制工作,并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项目总投资约1290.3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约471.38万元。 服务类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要求:需完成用地、规划资料收集及调查、公示等工作,分析报告的文字、图件材料的获取与整理,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并编制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报告,负责分析报告材料上报、审批,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其他相关事宜。 进度要求:自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报告编制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完成所有服务工作之日终结。 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后续(售后)服务要求:需在十分钟内响应采购人咨询、疑问等,报告应不低于行业标准,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编制,按要求参与相关会议等。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1000元。 投标单位的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
5 |
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
1.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按合同约定。 |
6 |
公开选取方式 |
公开选取方式:通过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中选取综合得分最高投标单位前3名作为中选候选人,由采购人向中标候选人进行询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
7 |
分值构成 |
总分:10分。 |
8 |
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情况(3分) |
对本项目服务响应情况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收到通知到达采购人公司的时间或到达项目现场的时间,按最优条件打分: (1)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的,得3分; (2)响应时间为1小时至4小时的,得2分; (3)响应时间为超过4个小时的,得1分。 注:对本项无任何描述的,则得0分。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地址、导航路线等证明材料,最终由评审小组进行判定。 |
类似业绩实施情况(3分) |
类似项目实施情况描述,需提供近三年内(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情况,需体现合同所属地、关键内容、签署页等,按最优条件打分: (1)类似项目与本项目实施条件契合度最高,得3分; (2)类似项目与本项目实施条件契合度较高,得2分; (3)类似项目与本项目实施条件契合度最低,得1分。 注:类似项目指:中介单位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 1 项选址报告书编制业绩;对本项无任何描述的,则得0分。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最终由评审小组进行判定。 |
|
本项目实施的优势(4分) |
拟完成本项目所具体的团队配套情况、业务沟通协调能力等。所有投标单位的阐述情况由优到差排序: 阐述情况为优的,得4分; 阐述情况为中的,得2分; 阐述情况为差的,得1分。 注:对本项无任何描述的,则得0分。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最终由评审小组进行判定。 |
|
11 |
服务时间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12 |
验收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13 |
结算方式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14 |
违约责任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15 |
补充合同和 解决争议方式 |
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
16 |
算术错误修正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或折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或费率或折率)。 (3)修正后的总报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
17 |
备注 |
1.采购人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得分的前3名作为中选候选人,根据入围的候选人,由采购人向中标候选人进行询价,按最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如存在多名候选人同时并列第3名,则一并作为候选单位。 2.合同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版本进行签订,投标单位参与报名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未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版本进行签约,采购人有权对该招标事项进行终止并重新招标。 3.合同的变更、终止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按索引目录顺序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后附)。 5.投标文件递交: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2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dfyhj@163.com(邮件名称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同时必须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应简洁且表述明确,页码总数最多不得超过100页,否则评审时有权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如参与投标的单位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则需重新采购。 |